问题 | 购房定金纠纷的专属管辖法院是哪一个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房屋预付款合同争议的案件中,原告方通常会选择向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处所所在地的相关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然而,在此类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有权利自己协商并且达成关于管辖法院的共识,然后在产生房屋预付款合同争议时依据之前约定好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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