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不给网签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企业拒绝提供网络签约服务,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消费者应尝试与开发企业取得联系,并明确表达其对于进行在线签订及登记备案的意愿; 其次,若与企业协商无果,消费者可向当地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部门直接反映情况并提出申诉; 此外,消费者亦有权选择解除购买合同;如因企业违约行为导致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或者遭遇一房多卖等严重问题时,消费者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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