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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购房的定金不退可以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环节,约定支付的定金是不能退还的这一规定是合法并公正的。如果债务责任人能够切实遵守合同条款,全额偿还应付账款,那么其预先支付的定金将被视为总房价款的构成部分或者作为全部的房价款项进行回收。
然而,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依照协议履行其应承担的债务责任,并且因为这样的行为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顺利执行到预定的终点,那么他们就无权向对方提出索回已支付的定金。同样地,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的责任,那么他们需要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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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