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纠纷应该如何举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提供房屋出售方所持有的房产所有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文件。在出售共同所有的房地产时,需要向代理方提交其他共同所有人的书面授权书证明其对此事项的同意与否。
同时,若涉及到房屋的租赁情况,也需向代理方出示房客自愿放弃优先购入权益的书面声明。 此外,还需提供买卖双方签署的关于买卖房屋事宜的正式合同文本。对于以公司名义注册的交易主体,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处理诉讼事务,则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果已经支付了款项或者进行了相关鉴定工作,那么就需要提供书面的付款证明。 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会有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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