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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丘延期交房不可抗力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交付日期延误是否合乎法理的问题,必须依据相关的合约条文予以清晰的规定和界定。假如合约中所约定的交付期已经到达,但房地产开发商仍旧未能顺利办理完交房手续的话,那么这种状况就可被认定为违约行为。当面对房地产开发商延迟交付居屋的问题时,倘若购房者经过多次督促,仍然无法在3个月之内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他们有权利向法院提交解除这份合约的申请。在这个过程中,购房者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解约请求,并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其支付的房价款项、利息以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按照预定时间交付居屋,那么他们将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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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7: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