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东莞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涵盖的详细内容主要包括:商品房的整体情况及其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资料;商品房的具体交易价格,同时明确了付款的方式与时间;约定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准确日期以及符合要求的交付条件;涉及到办理房地产产权证事宜的合规安排;对于公共配套设施所有权归属问题作出的清晰定义;针对面积差异问题的妥善处理方案;关于办理房地产产权证相关事项的详尽说明;以及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及方式;
最后,还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责任划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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