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押款当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的解除使得定金应予退还,若双方中存在一方违约行为,则适用于定金法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解除之后,尚未实际执行的部分将被终止履行;而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部分,根据实际履行的具体情况与合同的性质,当事方可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有效的补救措施,同时还拥有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当债务人依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其义务时,定金应折算为商品价格或予以退还;反之,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他就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同样地,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他就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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