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户主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在交易流程中,一般来说,购房合同通常要求准备至少三份或以上的副本,以便于各方保留使用,确保合法有效性。
其中,主体部分开发商会储备一份,用以自留存档; 另外,购买方与开发商之间订立的书面购房协议也被称为“购房合同”,这是具有规范合法效力的重要文件。购买方所签署的每份购房合同均应自行保存,以便将来查阅参考。而对于通过抵押贷款方式买房的买家而言,其需要签署的合同数量可能在四至六份不等,其中包括一份需交由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另一份则提交给相关银行进行备案,此外还需预留一份供自身保管,以及一份留给开发商作为备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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