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定金是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定金并非承担违约责任的工具。所谓定金,乃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待到债务人依约按时履行债务之时,定金即可折换成相应价值的款项或者原样予以收回。
至于违约金,则为债务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违约事件时,必须按照事先各方书面商定,根据违约情节向债权人交付特定金额予以赔偿,以填补债权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的法律义务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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