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逾期交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若遭遇逾期交房的情况,购房人有权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形式的催告函。在此之后,双方需进一步协商并确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日期,以期开发商能够尽早履行合同义务。
如若催告函送达后满三个月以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购房人即可依法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以及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2)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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