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建筑面积误差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国家政策规定可以参考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出卖方所交付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且合同中有相关约定的,则应当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若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的情况下,则需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时,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进行实际结算,在此种情况下,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将不会得到支持; 其次,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而房屋的实际面积又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话,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将由买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格进行补充支付,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出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则将由卖方负责承担,其所有权也将归属买方所有;反之,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话,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及其利息将由卖方予以退还给买方,而对于面积误差比超出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卖方则需要双倍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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