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面积有差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面积出现误差超出了合同规定的3%界限时,买方有权选择终止该项买卖交易,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而若误差未超过3%,则可根据实际测量出的误差比例与先前签订合同时所商定的房价来做出判断,由买方进行差额补充,或者卖方单独负担,亦或是卖方进行退款并给予买方两倍于所退金额的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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