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该怎么判决的法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名买房这一现象,法律对于如何判定其效力并未做出明确规定,铸就了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争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现行法律与行政规章并未明文禁止此种行为,但却未对其有效性提供统一的解答。 具体来说,若购买的房产为商业性质,那么借名买房的合同通常被视为有效。这是因为,当事人之间约定由一方以他人之名购买房产,并将房产登记于此人名下,实际拥有者实质上享有着该处房产的权益。因此,当借名一方依据合同条款请求登记人(即出名人)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然而,若该房产因登记人的债权人申请查封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涉及到善意交易的第三方利益,则此类情形下的借名买房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另一方面,如果所购买的房产属于经济适用房或其他类型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借名买房的合同很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这主要是由于政府推出安居房及限价房的初衷在于解决低收入及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难题,进而提升全社会的居住水平。在此背景下,政府往往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向这些特殊群体提供财政补贴。 然而,如果名义买房人将基于自身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所获得的购房权利进行转让,那么此类合同的有效性将会使得原本并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得以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那些本应享受此类福利的人群的住房条件却依然得不到改善。这种结果显然背离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及限价房的初衷,也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某些法院的判决中,借名买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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