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商铺有违约金吗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在房屋买卖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比例的情况,双方应遵循该约定执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情形下的违约金最高额不得超出违约方因其过错行为给守约方所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若房屋买卖协议并未就违约金比例作出具体规定,则应根据违约方的过错行为给守约方所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来确定相应的违约金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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