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未备案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开发建设商品房项目之前,开发商有义务确保其已取得五项必要证件,即所谓的“五证”。若在这方面有所疏漏,那么开发商向公众出售房屋的行为便构成了非法操作。由于缺乏齐全的五证,这些楼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无法得到保证,从而不利于对广大购房者的权益予以充分维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应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规定了针对开发商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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