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区延期交房二十天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因不可抗拒的外部力量导致的延误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延迟交房行为,都需要开发企业对业主给予适当的违约赔偿。具体赔偿金额为:自开发商确认交付日期延迟开始算起,至满60日为止,开发商应当以每天3‰的比例,向户主付出违约赔偿金。
然而,若逾期时间超过60日,业主便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署的购房协议。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必须在收到解约通知后的60个自然日内,将已收取的全部房款悉数退还给业主,并按照已支付款项的5%比例,额外支付违约赔偿金给业主。 另外,业主也可以选择提出续签合同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按照每天5‰的比例,向其支付违约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第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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