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事实上,的确如此。在充分尊重交易双方意愿的基础上,如果购房者判定有必要终止交易过程并请求退还已支付的预付款项,那么可以选择与售房者展开积极对话并且寻求共识。
同时,如若在预订协议中已经清晰规定了解约条款或者由于出现特殊状况而导致原定预订情况无法顺利实现,那么作为购房者也享有依据法定权利或预先拟定的条款,向售房者提出取消房屋预订申请,同进要求对方返还前期支付的款项,并让违反合约的一方自负其责,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合同解除,即是指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或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事先约定,依法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一旦签订了合同,这份合同就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密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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