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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纠纷多久通知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涉及到房地产买卖事宜所引发的纷争诉求,应自提出申请立案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保证整体流程顺利完成,即包括案件正式收件在内;且当事人自立案那天起,须于五个自然日内将诉状副本传达送达被告方。在处置及调解房地产买卖纠纷之中,我们应当严格遵照法律准则行事,全力保障符合法律规定和道义标准的房地产交易行为,同时积极维护产权所有者的法定权益。为此,当涉及到房地产买卖相关纷争问题时,广大业主朋友务必对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充分理解熟知,以便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适宜的措施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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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0: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