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子买方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订金之后,倘若决定不再购买相关商品或服务,此时所涉及到的订金问题便有两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首先,若买卖双方能够达成友好共识并解除原有的合同关系,那么收取订金的一方应当无条件地将订金全额返还给另一方; 其次,若收取订金的一方并不希望解除合同,而交付订金的一方却坚决不愿继续履行购买义务,这就构成了合同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收取订金的一方有权选择不予退还订金或者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然后再将订金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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