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期未到提前退房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尚未完成租约期限之前提前终止租赁,毫无疑问地构成了一种违约行为。当承租方违反合同时,出租方有权依据合同中的规定,请求承租方承担继续履行条约、紧急采取补救措施或对损失进行赔偿等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租赁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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