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者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来看第一种情形:在买卖房屋的相关合同中,如果对此类未按时交付款项产生的违约责任已有明确约定,那么便应依照该约定进行具体结算。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依据现行的模板制作并签署的,其中绝大部分条款都会详细规定关于未能及时支付购房款项引发的违约责任等事项,比如存在延迟支付行为的,其对应的违约金将根据延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进行计算。在此种背景之下,已明确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就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去执行。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第二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即在相关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以未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为基础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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