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借用他人名义购置房产并不足以让其取回该房产,然而若能提供书面形式的房屋代持协议或者其他正式文件以证实确实存在借名购房行为的话,是有可能获得房产的所有权的。在中国,我们遵循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原则,即房屋作为一种重要的不动产类型,其产权的确立、变更、转让以及消亡等关键环节都需要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并且只有经过依法登记后才能够产生相应的效力。因此,即使是通过借名方式购买的房产,其产权仍然归属于实际的所有者,而出资人则只享有对该房产的债权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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