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哪个优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的一房多售的违规行为,处理时遵循的优先次序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如若存在两份购房合同皆尚未开始执行的状况,我们应当坚决遵守签署日期较早者的原则; 其次,如果其中某位买方已经成功获得了标的物业的所有权,那么就需要坚守实体权益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 再者,倘若两位买方都未能实际拥有标的物业的所有权,此时便需依据占有权先于其他权利的原则来进行裁决; 最后,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义务,那么就必须坚持已履行义务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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