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以合同为准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订金,是指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为保证合同得以顺利履行,提前向相对方支付的货币资金或其他代用货币形式的款项。
2、在房地产交易活动中,订金仅仅被视为一种预付款性质的支付手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