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个人能诉讼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以下列举的推迟房屋交接的现象时,购房者便有权利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及时地告知购房者预计房屋交接日期的具体时间,并且在约定的日期之前以符合规定的标准完成房屋的装修及准备工作,若无法按时履行此项义务,也需要迅速通知购房者; 其次,若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购房者可以前往验收新房后,购房者经过详细检查发现房屋质量明显不符合双方达成的共识,那么他们有权拒绝接受房屋的钥匙,同时明确提出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从而导致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最后,如果购房者按照原定日期接收到房屋,但发现房屋依然未满足约定的移交标准,他们有权依据实际现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寻求适当的违约责任补救措施。在此过程中,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存在延期交房的风险,购房者应当提前进行适当的催促,例如在三个月之内,若房地产开发企业仍未采取任何实质性的交房行动,那么购房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