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定金不给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开发商拒绝向您提供购房合同的问题,我方强烈建议您采取以下几点有效的解决策略:
首先,强烈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公平公正的对话,希望能够达成双方都能满意的协议。如果开发商仍然坚决不予签字同意,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寻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助和调解; 其次,当您交付定金时,如果双方已经明确约定了签订正式合同的具体日期,那么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此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您完成合同的签署工作; 再次,如果经过合理的等待期之后,开发商仍未与您签署合同,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力,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您已支付的双倍定金及首付款; 最后,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将开发商诉诸于法院,要求他们必须与您签署合同。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采取补救措施,例如修理、更换、重新制作、退货、降低价格或报酬、增加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第三,损害赔偿,即违约方需对因自身行为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四,支付违约金,即违约方需要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 第五,支付定金,即给付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若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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