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滁州商品房延期交房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交房之际,有必要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未对房屋进行全面验收之前,切勿领取钥匙或办理任何入住手续。
同时,应事先约定好在房屋质量存在瑕疵时的相应责任归属,以及商品房逾期交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等重要事宜。若发现开发商未能准时交房,则可视情况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予以适时的催告。 然而,若经催告仍无法如期收房,您有权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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