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之后退房有哪些法律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如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至超过一定期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五条规定,若在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房日期,开发商无法按照承诺履行交房义务,且在收到购房者的催告函后仍未在三个月之内完成交房工作,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2.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九条规定,开发商在进行楼盘建设和房产销售过程中,必须确保其所持有的相关证件齐全,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尤其是当开发商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3.若开发商在未征得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房屋的户型、结构、朝向、面积等关键设计参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4.若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中的第二十三条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5.若交房时房屋的实际测量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中的第十四条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交房日,开发商不能交付,经催告后3个月内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特别是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结构、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三条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具备担保贷款条件,购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担保贷款,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四条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