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三个月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业主有权向开发商追索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支付违约金之义务。在处理相关问题时,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应依据以下两个原则进行确定:
首先,如双方在合同中已就此做出明确约定,则须严格遵循“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依法定”的原则; 其次,如合同对此未作任何规定,那么应当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计算违约金的基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并无统一的衡量标准,但是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状况进行相应调整。若因开发商长期逾期交房而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损失远超过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业主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适度提高违约金金额,以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基础来确定违约金,进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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