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房产纠纷诉讼状再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诺的各项义务,那么,作为违约行为方应该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当出现此种情形时,如果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各类赔偿方式及其对应的标准以及计算方式,便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对已有的要求做出任何擅自的改变或者提出其他的解释。当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完全弥补因违约行为而给受害者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时,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请求调整并增加违约金的数额。同样地,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受害者所承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过多,也可以根据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提出适当降低违约金的申请,从而使实际损失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没有设置违约金这一款项,那么,可以根据实际受到的损害情况和严重程度,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和评估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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