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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的房子延期交房了能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房产,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房。当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后,消费者应向开发商发送正式的房屋催交通知函。在此之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如开发商仍然无法履行交房义务,消费者将具备法定权利要求退房。此时,开发商应当依照合同约定退还消费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赔偿由此产生的活期利息。若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倘若开发商与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交房期限以及相关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时,消费者便可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退房并收回购房款项;反之,若合同中并无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消费者则须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催告函。经过三个月的等待后,若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消费者将有权解除购房合同、退房并收回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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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5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