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要回公司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涉及到购房定金的处理问题,通常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先前承诺的义务,此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另一种情形则是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在此情况下,应当按照双倍返还定金的原则进行处理。
关于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交定金时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内容。若协议中并未明确注明定金不可退还,那么通常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此外,双方还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对于购房者而言,如需退还定金,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对其权益产生影响: 首先,当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之间约定的购房定金将被视为无效; 其次,无论双方是否签署了相关合同,亦或是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作出过约定,开发商均有责任无条件地将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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