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禾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希望解除相关协议,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正式催告函。经过催告,如果开发商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依然未能如期交付房屋,则购房者可依法享有申请终止合同之权利。换言之,购房者得以合法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开发商必须存在延迟交付房屋的行为; 其次,购房者需已对开发商进行过催告; 最后,在经过催告之后,开发商仍未能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 购房者所享有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这意味着,在这一年之内,购房者均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然而,若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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