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项目经理处理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有终止合约之意愿,应首先采取催告行动。
其次,在经过催告之后,若开发商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依旧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此时购房者将自动拥有合同解除权。换言之,购房者的解约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点: 第一,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 第二,已经采取催告行为并得到确认; 第三,在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 此外,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即从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后开始生效,直至一年后结束。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可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约通知书,而一旦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该项解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