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合同效力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预售商品房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正式的买卖合同相同,购买者可凭此预售商品房合同完成相应的买卖登记和过户手续,进而合法地获取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然而,若开发商在订立预售合同时尚未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房屋预售许可证明》,那么此类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