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得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提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房地产项目预售业务的机构须为已获批准成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合法房地产开发公司;
其次,预售方还需全额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获取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利证书; 最后,在正式开展预售活动之前,预售单位务必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必要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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