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滁州不购房了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购房者支付的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在这种情况下,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若付款人未能履行双方事先约定的债务责任,则无权请求取回所交付之定金;反之,若收款方未能履行上述约定的债务责任,则必须向付款方双倍归还已经收取的定金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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