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二手房一房两卖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遇到一房二卖情形时,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者的买受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依法请求解除与出卖方签订的购房合同; 其次,可以要求出卖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以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再次,还可以要求出卖方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此外,若卖家在此基础上系属于一般主体身份,那么买受人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其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但仅限于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以上所有请求均未能得到满足,买受人仍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司法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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