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商量延期交房租是否合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卖人未能依照双方约定之交房日期履行合约,将被视为违背契约义务之严重行为,在此种情形下,买方有权依法依规要求其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当卖方逾期交付房屋达到合理期限且未对此给出充分合理的解释与理由时,买方可行使解除合同的合法权益,且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应由卖方全额承担。
然而,如果卖方在收到催告后的三个月内成功交付房屋,买方则不能直接宣布解除合同,但依然保留向卖方追讨因延迟交付所引发的额外经济损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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