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预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两者的性质与内容皆有所不同。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是指出卖方在房屋已经竣工之后,将其销售至市场之上,同时将房屋所有权转交给买方,买方则需支付相应的价款。
然而,房屋预售合同则是指当房地产开发商获取到了预售许可证之后,可以将尚在施工过程之中的商品房出售给予购买方,购买方可在此过程中缴纳定金或者房价款项。预售合同乃是正式合同的雏形,自签署之日起便具有法律效力,且具备法律强制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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