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后发现早已被抵押应如何定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在购置房产后发现所购之物已被开发商用作抵押,则享有法律赋予的权益,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并对开发商进行法律追责。
同时,也有权要求开发商就未能按时完成备案手续一事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下面是对相关费用和责任的具体阐述。 首先,对于开发商延期交付物业一事,倘若您发现自己面临此类困境,需要先审视自身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支付违约金的明确规定。 如若已有该项协议,您便可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直接向开发商索要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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