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延期6个月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如果遭遇到了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事件,最恰当的做法是立即行使法律所赋予他们的催告权:
首先,在考虑是否选择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先行发出正式的催告,且此催告行为应当具备法律效应; 其次,当催告过后的第三个完整月,开发商仍未能履约交房时,此时购房者便依法自动获得了购买合同的解除权。这就意味着,购房者如要真正解除合同,需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第一,开发商的确存在逾期交付房屋的不当行为; 第二,催告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最后,在完成有效催告后,字数个整月内仍未得到开发商的响应和交付房屋,即可自动触发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自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长达一年之久,即从催告日起算,一年后的同一日期终止。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均可随时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而一旦超过一年的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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