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违约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违诚情形,必须依据合同中所订立的违约责任规定进行处理;如合同对此无详尽约定,双方需经友好协商以明确违约的一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合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或赔偿因此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等。
2.相关法律法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五百七十七条明确指出,合同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第五百八十五条亦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此外,第五百九十八条强调了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及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最后,第六百零一条则规定了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若双方约定了交付期限,出卖人有权在该期限内的任意时间完成交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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