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隔壁老板碰到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中的房屋以及土地均属于不可移动的财产类型,因此在涉及此类财产的诉讼中,依照各国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应由该等不动产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而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变更管辖的方式并不被允许。这种将不动产诉讼案件交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做法,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中的惯例和通常实践。因此,对于引发的房屋争端,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位于争议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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