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有没有预售合同制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您或许有必要与银行签署各类不同性质的契约文件。这里简要介绍两大常见情景下,银行针对您所提交的商业合同以及房产证明文件的操作流程:
其一,假如您签署的是预售买卖合同,银行往往会采取保留该份合约作为抵押资产的做法,直到您顺利完成各项规定程序并获得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为止。紧接着,银行将会把原先接收的预售买卖合同归还给您本人。 其二,倘若您稍后签订的是现房销售协议,此时银行则会依照该项合同约定,直接将您手中持有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妥善保管起来,不需要另行向您索要现售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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