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退房赔偿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解除后,若违约方对受损方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一事。需要明确指出的是:
(1)就房屋升值部分而言,这部分利益属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预期能够通过合同履行所得之收益,然而,因违约行为导致该利益未能得以实现。这种利益既具备未来的可能性、期待的性质,又兼具现实实现的可能,其本身就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期望得到的。因此,对于买受人实际享受到的升值部分,理应视为直接损失,并有权向出卖方提出赔偿请求。 (2)针对违约与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问题,购房者有权索回的款项最高额度应包括已支付的购房款、相当于已支付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金以及已支付购房款的利息,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换言之,购房者可主张的赔偿金额将达到已支付购房款的两倍,外加利息和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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