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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法律诉讼需要注意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商常常将具有不可抗拒性的事件作出过度阐释,如降雪、阴雨连绵、夏季酷暑难耐,乃至高考期间禁令施工等现象,都可能被解释为不可抗力。
然而,此类抗辩理由并不足以站稳脚跟。
2.以钥匙交付作为房屋交付的标志。商品房交付行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条款的约定。某些开发商在尚未取得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的前提下,便通过多种途径传递给购房者收房的信息,并在交付钥匙的同时,要求购房者签署所谓的“房屋接收单”,而该接收单上常标注有房屋质量达标的表述。为避免潜在纠纷,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在开发商所承诺的房屋交付条件尚未达到时,例如未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此时完全有权拒绝接受钥匙,并且绝对不能在诸如“房屋接收单”这类文件上签字确认。
3.诉讼时效问题。当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长达三年后才实际交房时,开发商通常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在此,我们需要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若房屋已具备法定交付条件,则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反之,若房屋尚不满足法定交付条件,则诉讼时效期间应自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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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