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面积误差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售者所交之房屋室内建筑面积或整体建筑面积与其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之面积有所偏差,则需根据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若合同中未对此作出相应约定或该约定不够明确,可依据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则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价格计算相应的实际现金付款,而对于购买方提出的撤销合同要求,不应予以支持; 其次,若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了百分之三,那么购买方有权提出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在此情况下,若购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将由购买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补充支付,而面积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则由出售方承担,其所有权归属购买方;反之,若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则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及其对应的利息将由出售方退还给购买方,而面积误差比超过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则由出售方双倍返还给购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