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购房交定金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法律规定详细内容如下所述:在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就某一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该项权益的担保条件。而且,签订定金合同时需要在实际交付定金的行为发生之后才能生效。定金的具体金额大小则需要双方共同商议确定,但需注意的是,其金额总和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高于或低于此限制范围内的定金款项将无法起到担保效力。在实际交付过程中,若交付款项大于或小于约定金额,那么应被视作变更了先前约定好的定金金额。当债务人履行了债务责任后,定金应当被用来抵扣相应的价款或者予以回收。而对于那些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质量未达到要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他们将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反之,如果是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的质量未达到要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话,他们必须要以双倍的金额来偿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