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的公摊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买卖过程中,赠送面积事宜通常是以附加条款的形式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并不意味着只要标注入合同就必须计算在内计入房价。
然而,就此次涉及到的刘先生一案而言,虽然置业计划书未能作为证实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的有效法律证据,缺乏条文化的标注赠送面积是否属于合同约定不明的问题。 然而,鉴于当前开发商尚未明确否认赠送面积的事实,购房者在举证方面面临着较大困难,难以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若开发商确实存在实际违约行为,例如在出售的房屋中并未包含赠送面积,那么购房者便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所购房屋的楼盘户型图、海报、宣传画册以及当时提供的置业计划书等开发商宣传材料,以此来证明当时确实存在赠送面积的承诺。 然而,即便法院采纳了购房者提交的证据,购房者也未必能够全额收回已支付的定金等款项,而需要根据售房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条款,获取相应的赔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购买的商品房通常由专属面积与公共分摊面积构成。关于公共分摊面积,各业主应当共同享有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尽可能地避免产生纠纷。俗语云,“远亲不如近邻”,即使出现了纠纷,也需妥善处理。倘若您对如何解决公共分摊面积纠纷感到困惑,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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